别把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变成“窝里斗”

 医疗机构之间是否需要竞争?


  答案当然不容否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医院之间正常、良性的竞争不但有其必要,而且是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但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多数医疗机构自觉遵循竞争的游戏规则,通过良性竞争提升了医疗服务水平,但也有为数不少的医疗机构在认识上把竞争和斗争等同起来,在行动上把国人“窝里斗”的陋习引入所谓的竞争之中,不仅以邻为壑,处处相防范,极个别的甚至不择手段地用种种见不得人的“阴招”、“损招”来相互倾轧与诋毁。


  这种“窝里斗”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甚至两败“多”伤!


  由于相互“抹黑”,不仅在双方关系上埋下了怀疑甚至仇恨的种子,而且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更极大地降低了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甚至为医疗纠纷埋下了导火索。不仅如此,这种窝里斗还会被某些居心叵测之人所利用,让其坐收渔翁之利。更不能不引起重视的是,这种“窝里斗”严重妨碍了医疗机构之间的正常沟通、交流与合作,不仅使正常的医疗秩序遭到破坏,使无辜的患者遭受池鱼之殃,而且会严重阻碍医学科学的发展。


  本当促进事业发展的竞争何以演变为“窝里斗”?


  首先与某些人身上的民族“劣根性”密切相关。


  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指出:“中国人的不能团结,中国人的窝里斗,是中国人的劣根性。这不是中国人的质量不够好,而是中国的文化中,有过滤性的病毒,使我们到时候非显现出来不可,使我们的行为不能自我控制!明明知道这是窝里斗,还是要窝里斗。”


  正是这种“精神遗产”,导致本该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良好作用的竞争在很多领域中变成了耗费精力、时间和资源的斗争,甚至连群体素质相对比较高的医疗卫生队伍也难以幸免,不能不令人深长思之!


  其次也与某些政策的导向有关。


  如果正视现实,我们就不难发现,在某些地方出台的某些政策,无论在医疗机构之间和医患之间,都在客观上起到了“挑拨离间”的作用。补偿机制不健全,正常竞争的条件迟迟难以形成,导致许多医疗机构为追求经济收益而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救死扶伤的公益轨道。同时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在不知不觉间把相互间的合作弃之如敝履,把正常的竞争变成了“窝里斗”。


  还有一个某些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的不当管制问题——用行政手段管理医院,丝毫不重视医院所面临的市场经济环境。当医院没法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来取得两个效益时,有些“歪招”的出台便可以理解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正视导致医疗机构之间“窝里斗”的政策性因素,通过制度设计来遏制医疗机构之间的“窝里斗”,来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和谐相处和正常合作,是医改中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当然更不能排除个别医疗机构的决策者自身的认知问题。


  从根本上来说,正常竞争是否异化为“窝里斗”,关键在于对追求目标的定位。事实上,从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来看,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比竞争更为重要。正是因为医学科学具有具有实践性和探索性的特点,因而决定了无论其规模、水平和隶属关系如何,各医疗机构必须同仇敌忾地与之斗争的共同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如果大家都把追求目标锁定在通过战胜疾病来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利益上,那么自然也就会通过良性竞争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也会通过信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共享来推进医学科学的发展,而断然不会为了一己私利去搞那种蝇营狗苟的小动作了。


  目前,举国上下都在齐心协力落实健康中国这一基本国策,而医疗机构之间的“窝里斗”,则完全是对这一要求的反动!


  再从精神和文化层面来讲,医疗机构是知识密集型机构,医务人员群体也是时下最优秀的社会群体之一,那么何不在克服民族“窝里斗”这一劣根性上比其他人走得更快一些?医疗机构何不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把握和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把竞争变成遵守游戏规则的君子之争,坚持竞争而不斗争,利己而不损人,该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