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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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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网络部绩效标准与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各位同仁的工作热情以及积极性,公司特推出《网络部绩效标准与奖惩制度》,此制度为暂行办法,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网络部总监、主管。具体内容如下:

  一、绩效制度与奖金制

  1、网络部门分配制度为:奖金制与绩效制度

  奖金制度包含的部门为:技术部、美工部、文案部

  绩效制度包含的部门为:优化、推广、网编、咨询、竞价

  2、单个项目分配模式为:

  运营:奖金:咨询:竞价:优化:网编:推广==1:1:3:2:1:1:1

  其中奖金里面的份额分给技术部、美工部、文案部

  3、多个项目分类模式为:

  奖金总额为Z 操作的项目数量为X Y为本月奖金(或本月绩效所得)

  Z=X*Y*0.8

  二、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通报表扬

  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通报表扬,同时予以物质奖励50-100元。

  (1)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并为公司获得经济效益的;

  (2)对于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揭发、制止的;

  (3)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果的;

  (4)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客户书面表扬的;

  (5)拒收业务往来单位或客户赠送钱物(含红包、回扣等)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的。

  2、记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记功,同时予以物质奖100-300元。

  (1)遇到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理得当的;

  (2)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或者意外故障,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避免重大损失的;

  (3)被区以上行政部门表彰,为公司争得较高荣誉的;

  (4)在节约资源,控制成本上取得重大成绩的。

  3、大功

  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记大功,同时予以300-1000元的奖励。

  (1)承担重大项目攻关,获得成功的;

  (2)进行重大技术革新,取得发明专利,为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

  (3)遇意外事件获得成功者,奋不顾身,极力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的;

  出于保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各项规则和制度。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果您违反了规定,产生有损于公司、客户或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您进行内部惩罚,并同时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4、晋升(晋薪、晋职)

  (1) 晋薪

  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晋薪:

  1) 服务满一周年之员工,可根据其表现加薪;

  2) 年度考核达到公司或医院规定加薪条件之员工予以加薪;

  3) 其他经公司或医院认定可以晋薪的条件者。

  (2) 晋职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晋职

  1)通过公司或医院评估,符合更高职位要求者;

  2)公司或医院内部招聘,通过测评,符合要求者。

  (二)惩罚制度

  1、书面警告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书面警告的处分,同时予20-50元的经济处罚。

  (1) 不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证的;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争吵、聊天、嘻笑、不服管教的;

  (3) 办公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的(如看电影、玩游戏、网络聊天、吃东西等);

  (4) 办公时间窜岗、离岗的;

  (5) 浪费公司资源的;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的;

  (6) 多次迟到、早退的(一月内累计6 次以上)的;

  (7) 不积极对待工作行为的,包括会议迟到,不按时处理工作等行为;

  (8) 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但情节轻微的,没造成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或非故意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

  (10)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公司网络的经济、商誉、秩序、安全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轻微的威胁的。

  2、 记过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记过的处分,同时予以50-200元的经济处罚。

  (1)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的;

  (2) 工作不力、于工作时间内怠工、睡觉的;

  (3) 在工作场所干私活、制造私人物件的;

  (4) 不遵从主管合理指挥且不听劝阻的;

  (5) 有消极对待工作的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6) 附合怠工、罢工或随同他人起哄闹事,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的;

  (7)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参观的;

  (8) 其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或非故意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在 2000元以下;

  (10)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公司的经济、商誉、安全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威胁。

  3、记大过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记大过的处分,同时予以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 在公司区内或危险场所内违背禁令吸烟引火的;

  (2) 制造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司利益的;

  (3)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

  (4) 私自携带公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或文件原件或其影印本)离开公司的;

  (5) 破坏公司公文或有用文件的;

  (6) 拒绝听从主管合理指挥与监督、顶撞不服管理者,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7) 其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 故意或非故意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在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

  (9)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公司的经济、商誉、安全、秩序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威胁;

  (10) 因为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的待客规定,被患者投诉或在工作场所与患者发生严重争执、冲突,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

  (11) 违背保密职责,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隐私,给客户造成损害的;

  (12) 对外散布有损公司(含本院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方案等)或本院医护人员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影响患者和公众对公司的信任和评价的。

  在工作中表现非常恶劣,并有重大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予大过一次,

  4、降职(含降薪)

  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出现其他相关条件,予以降低其岗位职等和岗位级别,同时相应核减薪资,可在记大过时同时使用。

  5、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发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 擅用公司名义、假借职权,营私舞弊的;

  (2)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的;

  (3) 私自侵占公司物品的;

  (4) 在工作场所或公司宿舍区聚赌或斗殴的;

  (5) 泄漏业务或职务上重要机密的;

  (6) 恐吓、敲诈、威胁或严重辱骂同事或上司的;

  (7) 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的;

  (8) 拒绝听从主管合理指挥与监督、顶撞不服管理,经劝导仍不听从,造成公司严重不良影响的;

  (9)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的;

  (10) 未经公司同意,经营与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者;

  (11) 有意的损害公司物品、利益、商誉、安全等行为和任何欺骗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过期证件、假证、假票、制造谣言等行为;

  (12) 其他故意或非故意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或以上的;

  (13) 工作绩效低下,按绩效考核规定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4)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次(三次或以上)不同程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作出对他人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的;

  (15) 携带武器、毒品等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的;

  (16)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印章或未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

  (17) 偷盗他人财物、吸毒、制毒、贩毒、嫖娼或卖淫的;

  (18) 参加黑社会、恐怖组织或活动、非法传销的;

  (19) 非法集会、结社、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的;

  (20)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21) 当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惩罚从重、从轻处理情况

  (1) 从轻处罚情况

  如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 积极消除或减轻违纪行为危害后果,后果轻微;

  2) 积极配合公司调查,改正错误;

  3) 主动交待问题,认错态度好;

  4) 有检举揭发他人严重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者;

  5) 其他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

  (2) 从重处罚情况

  如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 态度恶劣、故意违纪的;

  2) 栽赃推诿、拒不承认的;

  3) 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

  4) 屡次违反,不思悔改的;

  5) 处罚后对举报人、揭发人、作证人、处理人等进行报复的。

  《网络部绩效标准与奖惩制度》自执行后,如有修改遵循新的制度、办法进行,但是必须经过公司总监理或董事长同意或经过公司高管一直同意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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