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员工的管理,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对他们都是一视同仁。”这句话听起来似乎颇为公平、公正,实际上根本就既不公平,也不公正。因为一个企业的员工数多则上万,少则几位,无论上万还是几位,他们彼此、相互之间并非“一个模子”制造出来的,因而有许多差异。
就有形的方面来说,他们性别不同、身高不同、肤色不同、讲话速度与腔调不同等,就无形的差异来说,家庭与教养、成长过程、价值取向、程度、反应速度、个性敏感度、事物认知、甚至行为导向等均不一样,我们如何以“一视同仁”方法来领导他们、管理他们?因此任何组织内的领导者,或任何企业内的管理者均应对个别员工的管理不可一视同仁,而要因个别的差异,以不同和管理方法与管理技巧施以管理。比如不同性别或不同教育程度的员工,当同样的,或同样的过失发生后,我们应该用同样的方式处理吗?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因为女性对责难的承受度通常与男性有别;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员工在沟通方式及技巧上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员工亦不一样。再以体质来说,一个体质强壮的员工与体质较弱的员工,我们可以要求他们做同样需要体力工作的量化成果吗?为了探讨这一对领导者与管理者相当重要的管理理念,笔者特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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